专利权人拥有以下主要权利:
独占实施权:
专利权人有权独占其专利,未经其许可,他人不得实施其专利,包括制造、使用、销售、许诺销售和进口专利产品或使用专利方法。
许可实施权:
专利权人有权许可他人实施其专利,并收取专利使用费。许可可以是独占的、排他的、普通的或交叉的。
转让权:
专利权人可以将专利所有权转让给他人,转让必须通过书面合同,并在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登记和公告后生效。
放弃权:
专利权人有权书面声明放弃其专利权。
标记权:
专利权人有权在其专利产品或其包装上标明专利标记和专利号。
请求保护权:
在受到专利侵权时,专利权人有权向人民法院和专利管理部门请求停止侵权。
质押权:
专利权人可以将自己的专利权进行质押融资。
这些权利保障了专利权人在一定期限内对其发明创造的专有权利,使其能够从发明创造中获得经济利益和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