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晋江新闻网】
安全生产
曝光台
案件
关键词
将其他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内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案占用、堵塞安全出口
基本案情
2025年7月14日,梅岭派出所执法人员对桂山社区某养生保健店执法检查,在检查中发现该店在经营场所内设置居住场所,店员在店内睡觉,涉嫌将其他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内,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的违法行为,梅岭派出所将该案移交梅岭街道处理,梅岭街道执法人员第一时间依法对该店进行立案调查。
处罚决定
该店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一条第二款和《福建省消防行政处罚裁量基准》003-1较轻违法的规定,对经营者庄某作出停产停业并处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来源_梅岭FAN
编辑_陈心怡
审核_陈文经、朱亚雯、陈子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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