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媒体时代
一些人为博取眼球、赚取流量
不惜以身试法编造谣言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
造谣必受法律严惩

6月18日
贺州市平桂区羊头镇居民粟某某
因在网络平台发布不实信息
被公安机关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当天,贺州市羊头镇粟某某在个人网络账号发布一则“交通事故”视频,一路段车流视频配文“贺州羊头天峰岭隧道又发生事故了”,引发网友关注,造成了不良社会影响。
贺州公安交管部门迅速核实,确认该路段并未发生交通事故。警方立即联系粟某某责令其删除虚假视频,并告知其不得随意发布不实内容。

▲当事人发布的网络视频截图
贺州市平桂区公安机关依法将粟某某传唤至羊头派出所接受调查。经询问,粟某某承认其发布不实信息。原来,粟某某在家中听到警笛声后,就主观臆测该路段发生事故,便将一个月前随手拍摄的旧视频配上不实文字发布至网络平台。
民警对其行为造成的后果和不良社会影响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粟某某也深刻反省,承认错误,并现身说法,提醒网友“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呼吁广大网友引以为戒,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

最终
贺州市公安局平桂分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
对粟某某编造、传播谣言
扰乱公共秩序的违法行为
处以行政处罚

交警提醒: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任何个人和组织都应对发布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对于故意编造、传播、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来源:贺州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