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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岁内地女承认用哥大假学历入读港大 判囚240日

28岁内地女子涉向入境处及港大讹称曾就读美国哥伦比亚大学语言学,继而获港大应用语言学文学硕士课程取录,并伪造港大毕业证书,将成绩由“及格”改为“优异”。她早前承认以欺骗手段取得服务等两罪,署理主任裁判官郑纪航今早于沙田裁判法院判刑,指被告伪造学历报读港大,进一步管有虚假文书声称毕业成绩优异,贯彻不诚实行为,判囚240日。

被告李思萱承认以欺诈手法取得服务及管有虚假文书两罪,而为取得入境证而作出虚假陈述罪则获撤。

辩方求情指被告因本案大受困扰,她已知错,又指没有证据显示被告使用涉案虚假文书用作逗留等非法用途。法官综合考虑各项因素,指被告伪造学历报读港大,进一步管有虚假文书声称毕业成绩优异,贯彻不诚实行为,两罪分别以300日监禁为量刑起点,认罪扣减三分之一刑期,其中40日分期执行,共囚240日。

被告承认于2021年12月13日至2024年7月19日之间,在香港以欺骗手段向港大职员讹称她拥有纽约市哥伦比亚大学的文学学士学位,主修语言学,而不诚实地取得由港大提供的应用语言学文学硕士课程的教育及教学服务;另于2024年7月20日或前后,在香港明知或相信有关虚假文书,即⼀张看来是由港大在2024年6月12日发给她的证书属于虚假,在无合法辩解下管有该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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