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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公积金怎么用

宁波公积金的使用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公积金贷款

借款人需要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书面申请,填写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并提供相关资料。

中心负责审查借款人的资格、担保人的资格、贷款额度和贷款期限,并签订相关合同或协议。

借款人需办理保险,银行在接到贷款通知书后办理贷款划付手续。

借款人可以根据公积金缴纳情况,到银行测算贷款金额和每月还款数额。

公积金贷款还款方式包括“余额冲贷法”和逐年还贷法,借款人可以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合适的还款方式。

借款人在贷款初一年内不得提前还款,除非贷款时间满一年且提前还款金额超过六个月还款额。

变更公积金还贷方式

借款人如觉得现有还款方式不适合自己,可以向贷款银行申请变更还款方式。

需提供申请并填写《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住房贷款委托变更书》。

提取公积金

公积金账户的存款可以用于购买、建造、翻修自有住房,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或按照新的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使用。

提取公积金支付新建商品房首付款:全市范围内购房新建商品房的缴存员工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可以申请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

提取公积金支付保障性住房首付款:购买保障性住房的缴存职工可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支付购房首付款,同时还可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

退休提取公积金:缴存人退休后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其他提取条件包括租房、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出境定居、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等。

线上办理

可以通过政务服务网进行网上申报,或通过宁波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上办事大厅进行网上办理。

建议

提前规划:在使用公积金前,建议提前了解相关政策和流程,确保提取和贷款过程顺畅。

准备充分:在申请提取或贷款时,确保所有所需材料齐全且真实有效,避免因资料问题影响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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